熒光紫外試驗箱
技術規格書
熒光紫外試驗箱技術規格書
1 .設備名稱
熒光紫外試驗箱
2. 數量
1套。
3.設備用途
用于測試高分子材料的耐紫外老化性能。
4. 設備技術參數及規格
4.1對設備的基本要求
具備光照、冷凝和噴水程序控制循環功能;具備觸摸屏操作界面,可儲存程序不少于12個;具備自動診斷報警和提醒功能,有自動保護程序;具備自動校準功能,且校準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國際標準。需滿足ASTM G 151、ASTM G154、ISO 4892-1、ISO 4892-3、ISO 11507、GB/T 16422.1、GB/T 16422.3、GB/T 14522、GB/T 16585等標準的要求。
4.2技術指標和配置
(1)輻照強度:UVA340:0.20~1.55W/(m2@340nm);UVB313:0.20~1.23W/(m2@313nm);設備可連續自動監測紫外光輻照強度,并通過調節燈管的輸出來補償因燈管老化或任何其他因素造成的光強變化。
(2)熒光紫外燈數量:8只;
(3)黑板溫度:光循環:45~80℃;冷凝循環:40~60℃;
(4)樣品曝曬區域不小于4000cm2;
(5)樣品容量:不小于48個(75×150mm);
(6)光源:可使用UVA、UVB所有燈管。
(7)設備應自帶校準顯示器和紫外校準探頭,可對光強進行校準。
5 技術文件
儀器提供以下的文件資料:
(1)設備操作使用說明書及維護手冊(紙質版2套,電子版1套);
(2)產品合格證(1套);
(3)質量保證書(1套);
(4)產品檢驗報告(1套);
(5)裝箱單(1套)。
6.安裝、調試要求
在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賣方向買方提供設備使用所需的現場條件要求,包括場地和供電、供水等。
設備到達買方,得到買方通知后,賣方應在14天內到達買方現場。
設備在買方的安裝調試由賣方負責指導安裝,買方負責提供賣方相應的現場配套和安裝條件,并配備相應的安裝工作人員。安裝調試所需工具由賣方自備。賣方負責調試、驗收及培訓的相關費用。
7.培訓、驗收要求
7.1培訓
在買方現場,賣方安排對買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設備的操作、軟件的使用、日常維修、簡單故障的識別及排除等,費用由賣方負責。
7.2交貨與驗收
至合同生效后120天內設備運抵買方指定地點。
*終驗收按以下條款進行:
·設備外觀檢查,開箱后設備主件及附件無損傷;
·設備主件及附件數量齊備;
·設備各種資料應齊全,包括使用說明書,質量證明文件,裝箱單等。
·設備各項性能指標應達到合同技術附件規定要求。
8.質量保證要求
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整套系統質量保證期12個月。保修期內提供免費保修。保修期過后,要求終身提供廣泛優惠的技術支持及備件供應。
9.**、職業衛生與環保要求
設備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保護標準要求,產生危險、職業病危害和污染的設備**、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裝置配套齊全有效,危險、危害、污染部位應粘貼**警示和中文說明。
10.包裝、運輸要求
包裝箱應堅固適于長距離運輸,附件、備件及技術文件(包括設備說明書、裝箱單及產品合格證)應單獨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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