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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068-2-3 试验方法 Ca:稳态湿热
1.测试目的: 本试验法之目的在决定组件、装备或其它产品于定温(constant temperature)、高相对湿度环境下操作及储存的适应性。 2.范围 本试验法可同时适用于生热(heat-dissipating)及不生热(non heat -dissipating)试件。 3.无限制。 4.测试步骤: 4.1 试件于试验前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4.2 试件放入试验柜中之情况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试件入柜后为避免在试件上形成水珠,*好事先将试件温度预热至试验柜中之温度条件。 4.3 试件依规定之驻留加以保温。 4.4 若相关规范有所规定,则应于试验中或试验后执行功能测试及各项量测工作,执行功能测试时必须按照规范中所要求之周期来进行,且试件不得搬出试验柜。 4.5 试验后试件必须置于标准大气条件下至少一小时,*多两小时以回复原来状况。 依试件之特性或实验室能量之不同,可将试件移出或保留在试验柜中等待恢复,若要移出则时间以愈短愈佳,*好不超过五分钟,若维持在柜中则湿度必须在三十分钟内降至73%~77% R.H.,同时温度也必须在三十分钟内达到实验室温度之±1℃范围内。 5.测试条件 5.1 试验温度:试验柜中温度应控制在40±2℃范围内。 5.2 相对湿度:试验柜中湿度应控制在93(+2/-3)% R.H.范围内。 5.3 驻留时间:驻留时间可选择4天,10天,21天或56天。 5.4 试验容差:温度容差为±2℃,包含量测之**误差、温度之缓慢变化及温度柜中温度差异。然而为了便利维持湿度在一定范围内,因此试验柜中任何两点之温度在任何时间都应尽可能维持在*小范围内。若温差超过1℃则湿度变化将超过容许范围。因此即使短时间之温度变化也可能需要控制在1℃内。 6.试验设置 6.1 试验柜内必须安装温度及湿度感应装置以监测柜内温度与湿度。 6.2 试验柜内顶端或墙壁不得有凝结水滴在试件上。 6.3 试验柜内凝结之水份必须不断排出,除非净化(re-purified)否则不得再使用。 6.4 当试验柜内湿度使用喷射方式即以水气喷入试验柜中达成时,其水份电阻系数不得低于500MΩ 7.其它 7.1 试验柜内之温湿度等条件必须均匀,并且与温湿度感应器周遭附近之条件相近。 7.2 试件加电或功能测试时不得改变试验柜内之温湿度条件。 7.3 相关规范中须详述在消除试件表面湿气时应注意事项。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3872号